近期两家企业因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已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如核保属实,其中一家企业将获4.5万元赔付。自2011年我省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以来,已有304家企业投保。
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遂宁和攀枝花各有一家企业通知保险公司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理赔。遂宁某化工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企业及时处置,产生的处置费正在核保定损,可望获4.5万元赔付。“有企业尝到甜头,希望能增强其他企业投保意识。”该负责人介绍,省环保厅2011年起分批选择污染重、风险大的行业和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参保企业可获污染治理资金补助等多项政策扶持。2011年和2012年,省环保厅分别筛选了60家和200家重点企业,分别有71家和233家企业投保。据分析,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不高,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但很多企业仍抱着环境污染事故不会发生的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同时,保险公司跟踪服务也不完善,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
2013年1月,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涉重金属企业、纳入地方有关规定应投保的企业以及其它高环境风险企业实施强制性投保,企业是否投保与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上市环保核查和银行贷款等挂钩。目前,全国开展相关试点的10多个省区共有投保企业2000多家,四川达304家。
今年,省环保厅将筛选环境风险较高的300家企业,逐步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到所有重点行业和企业,并要求保险公司完善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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